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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辟蹊径移民美利坚

发布日期:2014-03-12

  2月12日,加拿大政府宣布其将终止联邦投资移民计划,对全球各地积压的75651宗移民申请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直接抛弃、退案处理。加拿大此举引发申请移民者的诸多不满,也使更多移民者将目光聚焦至美国。近年来美国的投资移民政策不断改革,EB-5投资移民一直以来备受追捧,各大投资移民中介也都作为主推的移民方案。2月26日,美国EB-5政策负责人又宣布将缩短处理EB-5案件时间,提高EB-5的审核效率,一时间,EB-5占据美国移民大半江山。

   一、EB-5是否为赴美移民的绝佳途径?

  EB-5是美国投资移民计划中的一种相对较快捷和方便的移民方案,美国对于投资移民人士的条件相当宽松,投资人无需有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及英文能力的条件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为合法取得即可,而且此资金不限定通过自己努力经营企业所得,亦可由继承或受赠取得。

  EB-5项目的投资者须满足以下任意条件即可:①在美国任何地方投资100万美元并至少雇请10位雇员;②在国家认可的低就业地区投资50万美元并至少雇请10位雇员;③在经政府批准的特定区域投资50万美元,即可通过投资形成一个经济主体(根据美国相关政策,EB-5项目把这样的经济主体称为"地区中心"),经济主体既可以是私营主体也可以是公共事业单位。通过这个项目,投入经济主体所积累的资金,将被引入特定的美国地区。 

 一般而言,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可在资料备齐送件后的六至八个月内取得有条件的移民签证(有条件限制绿卡),而投资者在相关规限的五年投资期过后,只需通过美国移民局审批允许,即可获得无条件绿卡,同时投资者的配偶和子女也同样可以取得永久居留权。目前美国政府每年授予EB-5签证的名额有10000个,其中有5000个名额保留给选择投资于"地区中心"内的投资人。

  但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EB-5移民政策并非一定能获得正式的绿卡。2013年5月30日,美国联邦移民局通过新的政策备忘录,对EB-5美国投资移民就业计算模式进行了重大的更新及规范。由于产生就业岗位数是移民局对EB-5绿卡终审时的首要基准,这些新政策已经直接导致一些EB5投资项目无法满足移民局审核要求,使投资人面临正式绿卡(I-829)申请失败的结局。

 EB-5投资人千万不要误入临时绿卡I-526的陷阱,因为只要投资款入账基本都能获批。然而目前正式绿卡(I-829)中国地区申请人的审核通过率非常低,终审不通过就意味着投资人最后不能达到移民的目的。EB-5就业计算模式是移民局对投资人正式绿卡(I-829)审核的重要参考数据,投资人要成功通过终审,目前尤其要避开各类以贷款模式为主的项目,其次一些地方政府参与的项目由于开销过大很难产生足够就业岗位,正式绿卡(I-829)终审极可能遥遥无期,甚至被拒。另外投资人必须避开以租赁或出售房产为主的项目,包括建造别墅、公寓、办公楼、城市改造、城市基建、商城、购物中心等以建造业为主的各类EB-5项目,移民局通过新的政策备忘录以后,已明确规定以租赁或出售房产为主的EB5项目不能符合就业要求,参与此类项目的投资人即使已获得临时绿卡(I-526),正式绿卡(I-829)也会在终审时被拒。 

   二、另辟蹊径移民美国首选L1工作签证

 面对EB-5潜藏的风险,以L1工作签证的方式移民美国则成了投资者移民美国的另一可行途径。与EB-5不同的是,L1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对外国商人和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的入境许可之一。该签证主要是美国为鼓励外国企业在美投资而设立的优惠渠道。其在申请时并非为移民签证,但美国法律规定,在领事馆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得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签。办理该签证的申请人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的领导人或相当于经理级的行政人员,其取得的是L1-A签证,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七年另一类则签发给其专业人员,取得L1-B签证,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5年。但上述两类人员已在中国公司内部担任以上职位一年以上,而公司又有意在美国投资,即可办理L1申请

 按照美国移民法的有关规定,L1-A签证的申请人在申请时,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均可以随行,取得L2身份。办理相关手续后,L1签证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公立学校就读并可享受本地学费,签证可以转为学生签证,从而解决了去美国留学签证率低这一问题,而且对于以后申请的大学也很有优势。对重视教育的华人来说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此外,2002年颁布的法律还允许L1的配偶在美国申请工卡,即可合法工作,这是L1签证相比其他签证的又一大优势。由此可见,L1签证即可解决自己商务往返身份问题,还可解决配偶子女的身份、就业和求学等问题,申请美国L1签证的意义已经超越了其签证本身。

 该签证的有效期虽只有七年,但持有人在美国的分公司或者子公司成立一年之后,可以依法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永久居留权,即美国绿卡。获得批准后,其家属也将获得全家绿卡,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对于想让孩子到美国接受高质量的教育的家庭来说,是一个难得的好机会。

 同其它签证相比,L1申请的时间短,一般三个月左右即可申请成功,而且以L1身份申请永久居留,在申请程序上较为简单,也无须提供各种复杂的材料,即不用通过申请永久劳工证的复杂程序及额外的个人材料。按照这一程序可以说以L1身份申请绿卡是一个自然进程。

 由此可见,从申请到签证,从签证到永久居留获得绿卡,美国L1签证类别可以说是集所有非移民签证之有利处于一身的唯一签证。正是这些有益之处,L1签证近年来成为各国工商业者赴美国居留的首选签证。

 以下则是申请L1签证的具体流程:

  申请人提供L1办理所需材料→评估合格、签署委托协议→美国公司注册、银行开户,国内公司资料整理、翻译→将中、美公司资料整理、翻译→递交美国移民律师→审核通过发放I797文件→国内领事馆面签→签证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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